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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新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0 编辑:王雨松 2017-04-28 1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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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新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我县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卫生填埋,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废弃物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为有效解决我县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避免造成永久性二次污染,我县拟建设新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坐落于新田县枧头镇新夏荣村,利用光大国际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方面的优势,采用BOT模式, 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实现垃圾处理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标,对促进我县人居环境的改善,增加我县新的税源等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拟于2017年5月15日就新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决策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7年5月15日.

二、听证会地点

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就新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共计20人,其中自愿报名代表10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相关组织代表10人。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享有政治权利且关注本项目的我县公民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随机抽取产生,不足10人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补充。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节假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证照片及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582556239@qq.com。

(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听证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报名时间内到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股(新田县龙泉镇烟霞路27号)报名。 

六、参会要求 

听证会主办机关将在听证前通知听证代表。听证代表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听证会,并自觉遵守听证会场要求。 

七、联系人及电话 

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股(新田县龙泉镇烟霞路27号)邓美琴:13407464122.

特此公告。

            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 27日

来源:|0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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