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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省新人新歌大赛新田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0 编辑:王雨松 2017-05-17 09: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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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颂扬湖南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宣传和推介三湘大地秀美壮丽的自然风光,鼓励和推动全省音乐创作,发掘和培养音乐人才。根据湖南省文化厅下发的《关于举办湖南省新人新歌选拔赛的通知》(湘文公共[2017]17号)要求,县文体旅广新局决定于2017年5月举办全县新人新歌大赛新田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类别、形式

1、全县具有一定声乐演唱水平,年龄为18-28周岁(1989年3月1日后至1999年3月1日前出生)的音乐爱好者、群众文艺骨干、业余文艺工作者、待业音乐专业学生等均可报名参赛。

2、独唱、重唱、小组唱(不超过4人)三种形式。

3、民族、美声、通俗三个类别。

4、本次大赛不分类别、不分唱法、综合评定。

二、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奖的选手均颁发证书及奖金。其中:

金奖一名     奖金6000元

银奖二名     奖金4000元

铜奖三名     奖金2000元

优秀奖五名    奖金800元

三、参赛报名方法

1、凡符合上述参赛条件的人士均可到县文化馆报名。

2、所有参赛对象均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②近期免冠半身2寸彩色照片(组合演唱者为6寸彩色合影照)1张。

③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费。

四、几点要求:

1、演唱作品要充分体现“宣传湖南、唱响新田”为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2、鼓励演唱原创作品,凡演唱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创作的且没有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中获过奖项的作品,在比赛总分中加0.03分。

3、每名选手限演唱1首歌曲,演唱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严禁假唱。

5、参赛选手应自备CD伴奏光盘,也可根据需要采用其他伴奏形式,但需提前向大赛组委会报告。

五、报名及比赛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5月03日-5月28日。

比赛时间:2017年5月30日上午初赛,下午决赛。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田县文体旅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新田县文化馆

七、报名热线

    4712152,18907461331(宋老师)

 

                             新田县文体旅广新局

                               2017年5月16日

 

附报名表:湖南省新人新歌大赛新田县选拔赛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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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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