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文秘职位公告

来源:|0 编辑:王雨松 2017-07-07 11:11:04
时刻新闻
—分享—

 根据工作需要,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设置及数量

招聘文秘3名,全部安排在大队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做好各类行政文件,信函、报告等材料的收发、转递工作, 组织起草大队行政综合性的工作报告、决议、规划、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等文件;二是负责做好大队内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认真热情, 态度和蔼, 做到积极主动、 不推诿、 不拖拉。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交警辅助工作;

3.原则上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大面积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男女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警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不予录用;曾因违反协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有吸毒、酗酒史或有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⒈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至7月25日。报名人员携带本人学历、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新田县大正仁和劳务公司报名,电话:0476-4999931.

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名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由新田县交警大队统一组织体检。

4.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5.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考察,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6.聘用: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500元。试用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新田县大正仁和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五、工资待遇

1.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高于大队聘用的协警(协警2300元/月),具体待遇面议。

2.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招聘人员缴纳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四险”经费,招聘人员个人承担的“四险”从其工资中代扣缴纳;

联系人:肖警官

联系电话:15074605888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7月7日

 

来源:|0

编辑:王雨松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田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