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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来源:新田县公安局 编辑:盘艳芬 2019-12-20 0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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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新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巡特警岗位:要求男性,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招聘人数20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大面积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限新田县常住户籍人员;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7、同等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含两轮摩托车)并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8、不得报名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每天8:00-17:30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三楼政工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6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2、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800元,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3、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新田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4、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约为2800元。上述工资待遇标准包含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个人应缴纳的各类保险。

新田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19日


来源:新田县公安局

编辑:盘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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