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田举办“抗疫情 游新田 促发展”照片(视频)征集暨手机摄影大赛

来源:新田新闻网 编辑:邓提茂 2020-04-15 15:58:43
时刻新闻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挖掘和展示新田文化旅游和自然资源,有效提升新田形象,促进招商引资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特举办新田县“抗疫情 游新田 促发展”照片(视频)征集暨手机摄影大赛。

一、组织策划

举办单位 :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承办单位 :新田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新田县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抗疫情 游新田 促发展”

三、照片(视频)征集

(一)征集范围

新田县范围的景区景点包括古村古色旅游景区、红色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特色农庄、采摘园区、旅游名吃名产及精彩活动图片等。

(二)征集时间

2020年4月15日——2020年7月1日

(三)投稿方式

请在作品的压缩文件上注明“‘抗疫情 游新田 促发展’摄影作品”并将作品发至邮箱 xtly4715505@163.com  *注:邮件中需要附上:拍摄器材、照片拍摄的主题、拍摄地点、照片简介,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上是一定要写上的哦)

(四)奖项设置

专业投稿照片以及视频一经入选,每张照片(每段视频)奖励200元。

(五)活动规则

1、参评照片(视频)须为原创,发现雷同的照片取消评奖资格。

2、照片要求高品质的JPG格式。

3、短视频格式要求高清(1920X1080)及以上格式,延时慢动作皆可,要求画面稳定,时间最短5秒。

4、须在活动时间内参与此次评奖活动,逾期无效。

5、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被征集作品将通过“新田发布”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图文公布。

6、征集作品使用

1) 投稿人需保证照片作品完全为本人创作,不侵犯他人权益,否则责任自负。

2)投稿人所交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否则责任自负。

3)一经采纳,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和修改权。

4)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展览、广告宣传、印刷出版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对入围的同类作品,择优选用。

6)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具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

四、手机摄影参赛办法

(一)参赛范围

社会各界手机摄影爱好者、旅游者为参赛对象,不限性别、年龄、地区、职业,在征集活动规定时间内参加手机摄影,用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二)参赛规则

1、紧扣主题,反映新田乡村振兴、旅游景区、自然风光、风土民情、历史古迹和体现“南有新田,奋勇争先” 新田精神的作品。应征作品必须是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之间在新田拍摄的作品。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长边或竖边不少于1000像素。

3、投稿邮箱xtly666@163.com,在其他摄影比赛中已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

4、参展作品必须按照标准格式提交准确、简明的图片说明,例如“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手机型号+后期软件名称+其它说明性描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上是一定要写上的哦)

5、作品允许使用手机类图像处理应用程序在手机内进行调整,但禁止使用电脑桌面图像处理程序。

6、作品必须为本人手机原创,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和使用其它摄影器材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予以公布。

7、作品不得人为添加任何与作品呈现无关的水印、文字和过度装饰性边框。

8、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均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9、参赛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7月1日。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10张,奖金每张200元、获奖证书;

2、二等奖20名,奖金每张100元、获奖证书;

3、三等奖30名,奖金每张80元、获奖证书;

4、优秀奖40名,奖金每张60元、获奖证书; 

(四)评审办法

由组委会组织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五)赛事咨询

联系人:谢毅

联系方式:0746-4715505

 


来源:新田新闻网

编辑:邓提茂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田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