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正在依法办理新田麦谷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为维护法律尊严,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本着宽严并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给违法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和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特通告如下:
一、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畏罪潜逃,或者继续实施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新田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5日
来源:新田新闻网
编辑:黄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