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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开展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刘姣 编辑:何珣 2021-07-20 11: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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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新闻网(记者 刘姣)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瓶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水平,减少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7月20日,新田县交警大队在府前大道县政府路段和龙泉大道政务中心路段等地,对摩托车和电瓶车驾驶员进行突击检查。

执法现场,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对违规安装遮阳棚、遮雨棚的立马进行拆除。同时向驾驶人员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驾乘摩托车、电瓶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增强驾驶人的出行安全意识。

此次行动,查获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53起,均已教育警告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九款第二条,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对违法人处以20元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驾驶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对违法人处以50元处罚,并计驾驶证2分的处罚。

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刘姣

编辑:何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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