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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机构编制工作新动能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骆桐雄 编辑:盘艳芬 2021-07-21 16: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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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骆桐雄)“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意蕴深厚,催人奋进,既是百年党史的生动写照,又是接续奋斗的强大号召。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力量,赓续红色血脉,完善职能体系,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新动力。

一、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管机构编制原则

“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新时代机构编制人要认真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学史增信,就是要增强信仰、信念、信心,这是我们战胜一切强敌、克服一切困难、夺取一切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机构编制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好新田小源会议旧址、蒋先云故居等红色资源,讲好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广泛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凝聚起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必须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三是必须坚守政治纪律。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干部政治言行,落实归口管理要求,严格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九严禁”纪律要求。

二、从百年党史中汲取人民情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机构编制理念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全县机构编制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编办“三学三转”要求,切实做到“三个转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宗旨意识和工作成效,在服务发展、服务改革、服务群众中展现更大担当、实现更大作为。一是理顺关系,实现从“卡”向“畅”转变。改变原有机构编制部门是“卡部门”的形象,理顺与上级之间、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坚持“管、控、调”相结合,进一步研究完善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有效措施和机制,科学配置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让每一个编制用得其所,发挥出最大效用,让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流程更通畅,从而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二是窗口前移,实现从“被动”向“主动”转变。变“被动”为“主动”,改变过去那种“下报上批”“一事一议”和“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思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前期调研、主动参谋,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三是精准联系,实现“浅表”向“深入”转变。接续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任务,不能脱了贫就可以松劲了,不能只停留在浅表层次,不能只订一个方案、挂一块牌子了事,要继续选派工作队,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与群众交朋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让机构编制干部的作风更深入,服务更体贴,群众更满意。

三、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创新精神,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习近平同志说过“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机构编制部门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推动者,更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者,要敢于创新,勇于突破,不断探索体制机制的新样本。一是在机构改革中守正创新。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不仅要“物理整合”还要实现“化学融合”,通过建立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办法,创新县乡管理体制,把该下放的权力下放,把该加强职能加强,把该保障的力量保障,进一步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整合审批服务力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机构限额管理,为全面加强基层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在编制管理中优化创新。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统筹优化使用编制是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建立引进人才调剂使用事业编制办法、探索乡镇行政编制周转使用办法、制订挖潜中小学编制资源实施方案等都为提高机构编制效能提供了创新样本。三是在方式方法中融合创新。立足工作实际,在政策范围内,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机构编制调研,通过调研出思路、出对策、出成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机构编制动议事项与调查研究相融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与年季度报告相融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相融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四、从百年党史中汲取规矩意识,有效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基本遵循。贯彻执行《条例》,要严格落实“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围绕“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环节,及时出台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机构编制标准和评估办法,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建立机构编制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的共享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维护“三定”规定权威性和严肃性。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县委督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强化宣传解读。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培训力度,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党校培训内容,持续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宣传常态化,经常性做好机构编制政策解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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