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王翎)“我真不该贪图那点小利,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结果吃了大亏……”7月24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郭某在被民警押往看守所关押时,悔恨万千地说。
2021年7月22日,新田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郭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随即开展调查,在掌握郭某确切证据后,郭某迫于新田警方压力于7月23日主动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为获利于2021年3月初在县文体中心附近,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和妻子名下一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从事电信诈骗活动,非法获利近千元,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目前,郭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王翎
编辑:盘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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