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非法贩卖液化气现场
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乐剑平 欧阳勇)“我用大钢瓶在外县液化气站灌装液化气后,运回自己家中,通过灌装设备,将液化气灌入小钢瓶中,加价后出售,非法获利。”7月27日下午,非法储存、贩卖液化气的骆某,如实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当天,新田县公安局金盆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储存、贩卖液化气案。
近日,金盆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有人非法储存、贩卖液化气。派出所民警走访调查,发现辖区骆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7月27日上午,在某村抓获嫌疑人骆某,收缴其存放在家中用于非法贩卖液化气的8个60公斤规格液化气大钢瓶及其灌装、计重等设备。据骆某交代:自己在郴州市购买了8个60公斤规格液化气大钢瓶及相关设备。之后,使用大钢瓶,从外地运回液化气。通过灌装设备,将大钢瓶中液化气灌装至小钢瓶中,加价后暗中出售液化气,从中非法获利。
7月27日晚,骆某因非法储存、贩卖液化气,被新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乐剑平 欧阳勇
编辑:盘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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