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杨军)8月24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次督查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督查人员参加会议。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动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县委要求,促进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贯通融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督查联动机制,决定从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开始,在巡察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每月常态化开展一次联合督查。本次督查是第一次督查,督查组长由各巡察组组长担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人员组成。主要督查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是否实在,整改工作是否规范,责任落实是否有力有效等,督查结束后,形成书记汇报材料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由县纪委监委通报全县,共性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中存在问题找出来,把促进整改的意见建议提出来,确保督查取得实效。今年9月、10月,县委巡察机构还将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再联合开展两次巡察整改常态化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落地见效,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和推动力。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杨军
编辑:盘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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